十山歌呈太守胡平一 其七

杨万里所作宋代政事诗,借小案写明察与吏治


杨万里

近有村人带血论,使君亲与验伤痕。

鹜行刚道非行劫,只是行人两作喧。

七言绝句吏治地方治理宋代政事诗

注释

带血论:带着流血受伤的情状前来申诉、打官司。

使君:汉魏以来对州郡长官的尊称,此处指太守胡平一。

验伤痕:查验伤口与受伤痕迹,以辨明案情。

鹜行:疾走、乱跑之状,也可引申为仓皇奔走。

刚道:硬说、执意声称。

行劫:拦路抢劫。

行人:过路之人。

两作喧:双方争吵喧闹起来。

译文

近来有个村民带着流血的伤来官府申诉,太守亲自为他查验伤痕。细察之后,才知道并不是拦路抢劫,不过是路上两个人发生争执,彼此喧闹殴斗罢了。

赏析

这首诗篇幅极短,却很能体现杨万里以诗写实、关注民间政事的一面。首句“近有村人带血论”,一下子把读者带入紧张的诉讼现场。“带血”二字极为醒目,不作铺陈而先声夺人,既点出案情的激烈,也暗示基层社会时有争竞。次句“使君亲与验伤痕”尤为传神,诗人并未泛泛称赞太守“清明”“仁政”,而是抓住“亲与验”这一细节,写地方长官不惮琐细、亲历其事的施政作风。这样的笔法比空泛颂德更有力量。 后两句笔锋一转,案情水落石出:“鹜行刚道非行劫,只是行人两作喧。”前有流血喊冤,后见事实并非抢劫大案,只是路人争执斗殴。诗中“刚道”二字含有强词之意,写出当事人为了博取同情或争取有利裁断,可能夸大其词;而“只是”二字则有拨云见日之效,显示审案贵在核实,不可轻信一面之词。全诗的妙处正在于由小案写出大义:为政者不仅要有恻隐之心,更要有审慎求实的判断力。 从艺术上看,此诗语言平易、近于口语,叙事简洁而层次分明,符合杨万里“诚斋体”自然活脱的风格。它不像传统咏政诗那样多用典故和议论,而是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让“亲验伤痕”“辨明非劫”这些动作自己说明问题。其背后既有对胡平一办事明察的肯定,也有对民间诉讼、社会风气的冷静观察。短短四句,兼具纪实性、讽谕性与政治意味,读来平淡中见锋芒。

创作背景

《十山歌呈太守胡平一》是一组呈献地方长官胡平一的诗作,此篇为其中第七首。题中“呈太守”表明它并非单纯抒情之作,而与地方政务、民生观察有直接关系。杨万里长期仕宦,既关心朝廷大政,也十分留意州县之间的具体政务,因此常把耳闻目见的民情、案狱、赋役、风俗写入诗中。这首诗显然取材于现实中的一件诉讼小案:有人带伤告状,官员亲自查验后,辨明并非拦路抢劫,而只是普通争斗。 从创作动机看,这类诗一方面有“呈献”性质,对胡平一勤于听讼、办事审慎表示赞许;另一方面也体现杨万里对地方治理的理解,即州县之政不在空言,而在于一件件具体事务的明察实断。宋代地方行政与诉讼文书较为发达,基层社会纠纷繁多,官员是否亲历其事、慎于判断,直接关系百姓感受与吏治清浊。因而,这首诗虽写小案,却折射出南宋士大夫重视实务、关切民瘼的政治文化背景,也显示杨万里诗歌并非只擅山水闲适,亦能涉笔政事,寓褒贬于纪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