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观使郑尚书 其二》宋·李曾伯

南宋边臣的沉痛挽歌,以猗兰薏苡之典颂德辩诬的悼亡名篇


李曾伯

秉钺岷峨去,分弓淮海游。

安危勤阃略,得失假家谋。

不易猗兰操,何伤薏苡羞。

盖棺公论定,知罪付春秋。

五言律诗人生感慨含蓄巴蜀悲壮

注释

秉钺:手持斧钺,指掌握兵权,出任军事统帅。钺,古代兵器,象征权力。

岷峨:岷山和峨眉山,代指四川地区。

分弓:分掌弓矢,亦指统兵。

淮海:指淮河与东海之间的地区,即江淮一带。

阃略:将帅的谋略。阃,门槛,特指郭门、国门,引申指军事职务。

家谋:家族或家臣的计策。

不易猗兰操:化用孔子自卫返鲁,见幽谷中兰花独茂,感伤生不逢时而作《猗兰操》的典故,比喻郑尚书坚守高洁的品格,不因环境改变。

何伤薏苡羞:用东汉马援南征交趾,载回一车薏苡(可食可药)却被诬告为明珠的典故。意为郑尚书像马援一样蒙受不白之冤,但这无损于他的清白。

盖棺公论定:指人死后,是非功过才能有公正的结论。

知罪付春秋:将评判功过是非的权力交给历史(史书)。春秋,原为史书名,此处代指历史评价。

译文

您曾手持斧钺,镇守岷峨之地;也曾分掌兵符,巡游淮海之滨。为国家的安危,您勤勉地运筹将略;在得失之间,也借助家臣的智谋。您始终不易其志,坚守着如幽兰般高洁的操守;即便蒙受了薏苡明珠般的诬陷羞辱,又有何妨?如今盖棺论定,公正的评价已然显现;至于功过是非,就交付给历史去评判吧。

赏析

这首五言律诗是李曾伯为悼念郑姓尚书所作的挽诗,情感深沉,评价公允,既颂扬了逝者的功绩与品格,也为其蒙受的冤屈鸣不平,体现了作者对友人的深切理解与敬重。 首联“秉钺岷峨去,分弓淮海游”,以对仗工整的笔法,高度概括了郑尚书一生中两个重要的军事任职阶段,岷峨淮海两个地理意象,不仅点明了其足迹所至,更暗示了他为国戍边、镇守要冲的功勋。颔联“安危勤阃略,得失假家谋”,进一步具体化其贡献,赞扬他为国家安危殚精竭虑,同时也指出其决策的周全,肯定了其个人能力与团队协作。 颈联是全诗情感与立意的升华之处,连用两个典故,精妙而深刻。“不易猗兰操”以孔子见幽兰而作《猗兰操》自比生不逢时,来比喻郑尚书在复杂官场中坚守高洁、不改初心的品格,充满了对其人格的敬仰。“何伤薏苡羞”则借马援蒙冤的典故,直接点明郑尚书生前曾遭受不白之冤,一个“何伤”既是为其辩白,也表达了对其清白终将昭雪的坚定信念,情感由颂扬转为深沉的不平与慰藉。 尾联“盖棺公论定,知罪付春秋”,回归挽诗主题,语气转为庄重而超脱。作者相信,随着生命的终结,对逝者的公正评价已经确立,而那些争议与罪名,最终将交由历史来审判。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体现了作者对历史公正性的信赖,使全诗在悲悼之余,更添一份理性的力量历史的厚重感。 整首诗结构严谨,从生平功绩写到个人品格,再论及身后评价,层层递进。用典贴切自然,深化了主题。语言凝练庄重,情感真挚而克制,充分展现了宋代挽诗注重史笔理性评价的特点,是一首情、理、典俱佳的悼亡之作。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南宋词人李曾伯为悼念一位郑姓的观文殿学士(或观文殿大学士,尊称“观使”)兼尚书所作。李曾伯(1198-1268?)字长孺,号可斋,南宋后期重要的边臣和文学家,长期在四川、广西、湖南等地任职,熟悉军政,其诗词多涉及时事与军旅生活。 南宋中后期,国势日衰,外部面临蒙古(元)的巨大军事压力,内部党争与权臣政治亦错综复杂。许多忠臣良将在奋力抗敌的同时,也常常陷入政治诬陷与排挤之中。诗中所挽的郑尚书,很可能就是这样一位曾镇守边疆(岷峨指川蜀,是抗蒙前线;淮海指江淮,亦是防御重地),却最终蒙受冤屈的官员。诗中“薏苡羞”的典故,明确指向了遭受诬谤这一背景,这与南宋后期诸多将领如余玠、王坚等人的遭遇有相似之处。 李曾伯本人作为身处同一时代的官员,对边疆事务的艰难和官场的险恶有切身体会。因此,这首挽诗不仅是对友人的追思,也隐含了对当时政治环境的某种感慨与批判。他通过这首诗,既为同僚辩诬正名,也表达了对忠诚为国却命运多舛的士大夫群体的深切同情。该诗收录于李曾伯的《可斋杂稿》或《全宋诗》中,是研究南宋晚期士人心态与政治生态的珍贵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