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阃治十咏·集思堂》宋·李曾伯

南宋封疆大吏的为政箴言,阐述以诚聚才、广纳忠言的从政哲理


李曾伯

先以一诚格,斯能众正招。

要来堂下蔑,勿徇帐中超。

五言绝句巴蜀政治抒情文人旷达

注释

阃治:指地方军政长官的治所。阃,门槛,引申指统兵在外的将帅或地方大员。

集思堂:堂名,取“集思广益”之意,是作者在重庆任所处理政务、召集僚属商议事务的地方。

一诚格:以一片至诚之心来感通、规范。格,感通,规范。

众正招:招致众多正直之士。正,指正直、正派的人。

堂下蔑:指在厅堂之下(公开场合)的轻视或非议。蔑,轻视,小看。

帐中超:指在帷帐之内(私下场合)的超越常规或谄媚行为。徇,顺从,曲从。

译文

首先要以一片至诚之心来感通规范,这样才能招致众多正直之士。要警惕来自厅堂之下的公开轻视,切勿曲从于帷帐之内的私下谄媚。

赏析

《重庆阃治十咏 其四 集思堂》是南宋名臣李曾伯在担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重庆府期间所作组诗中的一首。此诗虽为咏堂之作,实则是一首政治哲理诗,集中体现了作者作为封疆大吏的为政理念与用人原则。 首句“先以一诚格”开宗明义,强调“诚”是为政之基。此处的“诚”不仅是个人品德,更是一种政治感召力,是凝聚人心、规范秩序的根本力量。唯有主政者心怀至诚,方能“斯能众正招”,吸引和汇聚正直贤能之士,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这两句构成了因果关系,逻辑严密,体现了儒家“修己以安人”的思想。 后两句“要来堂下蔑,勿徇帐中超”则转向具体的为政操守,提出了两个需要警惕的方面。“堂下蔑”指公开场合的轻视与非议,这考验着执政者的胸襟与定力,需坦然面对、虚心听取,而非压制。“帐中超”则指私下场合的越矩奉承与特殊请托,这更考验执政者的原则与廉洁,必须坚决抵制、不徇私情。这两句运用了对比手法,将“堂下”(公开)与“帐中”(私下)、“蔑”(批评)与“超”(谄媚)对举,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为官者可能面临的考验,语言精警,发人深省。 全诗语言质朴凝练,说理透彻,毫无浮华之气,充分展现了李曾伯作为实干型官员的务实风格和深沉的忧患意识。它不仅是对“集思堂”功能的阐释,更是作者自身政治理想与行为准则的宣言,在南宋后期吏治渐弛的背景下,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南宋理宗时期。作者李曾伯是南宋中后期重要的军政大臣,长期在边疆地区任职,尤以在四川、广西等地的抗蒙(元)斗争和治理著称。淳祐年间,李曾伯出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重庆府,肩负着经营川蜀、抵御北方蒙古政权南侵的重任。重庆作为当时四川的军政中心,地位至关重要。 在任期间,李曾伯注重修明内政、巩固防务、招揽人才。《重庆阃治十咏》这组诗,便是他对自己治所内各处建筑(如公堂、斋舍、亭台等)的吟咏,借以抒发政见和抱负。“集思堂”是其召集幕僚、商议军政要务的场所,取名自“集思广益”。南宋后期,外有强敌压境,内部则党争不断、吏治问题丛生。在此背景下,李曾伯深感凝聚人心广纳忠言任用贤能的极端重要性。这首诗正是他基于自身丰富的从政经验,对如何有效治理地方、团结力量以应对时艰的深刻思考,体现了一位身处危局中的封疆大吏的责任感与清醒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