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阅读《挽石应之提刑 其三》原文,并查看注释、译文、赏析与创作背景。
甫听祥琴御,遄瞻瑞节荣。
许朝丹阙去,指奉板舆行。
松柳馀哀切,膏肓一梦成。
意长身未老,何事了平生。
挽:哀悼,悼念。
石应之:人名,生平不详,曾任提点刑狱公事(提刑),是楼钥的朋友或同僚。
提刑: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宋代路级司法长官。
其三:这是组诗的第三首。
祥琴:古代丧礼,父母之丧,大祥(二十五个月)祭后可以弹奏素琴,表示哀思渐平。此处指丧期。
御:停止,结束。
遄:疾速,快速。
瑞节:古代使者所持的符节,也指显贵的仪仗。此处指石应之生前为官的荣耀。
许朝:获准朝见皇帝。
丹阙:赤色的宫阙,指皇宫、朝廷。
板舆:古代一种由人抬扛的代步工具,后用以指官吏在任迎养父母。此处可能指石应之曾奉养父母或指其人生旅程。
松柳:松树和柳树。松柏常植于墓地,象征坚贞与哀思;柳树有离别之意,合指墓地景象与哀伤。
膏肓:古代医学称心尖脂肪为膏,心脏与膈膜之间为肓,是药力难及之处。病入膏肓指病重难治。此处比喻无法挽回的死亡。
一梦成:指人生如梦,石应之的一生仿佛一场梦结束了。
意长:志向远大,抱负未酬。
身未老:身体尚未衰老(便去世了)。
了:了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