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何倅与林大任韵二首 其一》宋 · 吴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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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芾

迟日郊原好,杖藜春色随。

此行端不恶,对酒醉何辞。

竹外名花发,檐间野鸟窥。

晚来登阁望,山水更幽奇。

五言律诗写景友情酬赠山峰山水田园

注释

和(hè):唱和,依照别人诗词的题材、体裁或韵脚作诗。

何倅(cuì):何姓的副职官员。倅,副职,如通判、州判等。

林大任:人名,作者友人。

迟日:指春日。《诗经·豳风·七月》:“春日迟迟。”

杖藜:拄着藜木手杖。藜,一种草本植物,茎老可做手杖。

:确实,果真。

不恶:不坏,很好。

名花:知名的、美丽的花。

:偷看,此处指鸟儿在屋檐间探头探脑地看。

:楼阁,一种多层建筑。

译文

春日里的郊野风光真是美好,我拄着藜杖,一路跟随着无边春色。这次出游确实令人愉悦,面对美酒,又有什么理由推辞不醉呢?竹林之外,名贵的花儿正在绽放;屋檐之间,野生的鸟儿悄悄窥探。傍晚时分,我登上楼阁远望,只见山水景色变得更加清幽奇丽。

赏析

本诗为唱和之作,描绘了一次春日郊游的闲适与愉悦,展现了宋代文人雅士的生活情趣与审美追求。首联以“迟日”、“春色”点明时令,以“杖藜”勾勒出诗人悠然自得的形象。颔联直抒胸臆,“此行端不恶”的肯定与“对酒醉何辞”的豪爽,将游兴与酒兴融为一体,情感真挚而洒脱。颈联转写细部景物,“竹外名花发”写静景之绚丽,“檐间野鸟窥”写动景之生趣,一“发”一“窥”,动静相宜,充满自然生机。尾联以登高望远作结,“晚来”点出时间推移,“更幽奇”则将对眼前景色的赞叹推向高潮,余韵悠长。全诗语言清新明快,对仗工整,意境闲适幽远,通过移步换景的手法,将春日郊野的生机与登临览胜的畅快表现得淋漓尽致,体现了诗人对自然的热爱与超然物外的心境。

创作背景

此诗是南宋名臣、学者王十朋的唱和之作。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他是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状元,以刚直敢谏、文学著称。此诗具体创作年份不详,当是其与友人何倅、林大任交游唱和时所作。宋代文人之间诗词唱和风气极盛,此类作品往往既是对友情的记录,也是文人雅趣和才情的展现。诗中描绘的春日郊游、饮酒赏景的场景,是宋代士大夫休闲生活的典型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