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陈希舜浊醪二首又次为谋深远之作一首 其三》宋 · 阳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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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枋

人心显著道心微,体认深时始得知。

若不沈潜格至理,虽多言语亦奚为。

七言绝句人生感慨含蓄文人江南

注释

陈希舜:朱熹友人,生平不详。

浊醪:浊酒,此处代指唱和诗作。

人心:指人的感性欲望、私心杂念。

道心:指符合天理、道德的理性本心。语出《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体认:体会、认识,指通过内心体验和思考去领悟。

沈潜:亦作“沉潜”,指深沉潜思,深入探究。

格至理:穷究、探究至极的真理。“格”为推究、探究之意。

奚为:有什么用。“奚”意为“何”,“为”意为“做”。

译文

人的私欲容易彰显,而符合天理的本心却幽微难察,只有深入体会、认真思考才能真正领悟。如果不沉静下来,潜心探究那至极的真理,那么即使说再多的话,又有什么用呢?

赏析

这是一首充满理学思辨色彩的哲理诗。朱熹作为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在此诗中精炼地阐述了他的核心哲学观点。首句“人心显著道心微”化用《尚书》名句,点明“人心”(私欲)与“道心”(天理)的对立与显隐关系,奠定了全诗探讨心性修养的基调。第二句“体认深时始得知”强调了认知真理的方法论,即不能停留在表面,必须通过深切的内心体验和反思(“体认”)才能获得真知。后两句则进一步深化,指出若不能“沈潜”其中,穷究事物根本之理(“格至理”),那么一切言语和行为都是徒劳无益的。全诗语言质朴凝练,逻辑严密,将深刻的理学思想浓缩于二十八字之中,体现了宋诗“以议论为诗”、“以理入诗”的典型特征,是朱熹阐发其“格物致知”、“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一个诗意注脚。

创作背景

此诗是朱熹与友人陈希舜的唱和之作。从诗题“为谋深远之作”来看,这是一次围绕深刻哲理进行的诗歌交流。宋代文人雅集、书信往来中常以诗歌探讨义理,朱熹作为一代儒宗,其诗作多蕴含理学思想。此诗创作的具体年份不详,当在其学术思想成熟时期。诗中反映的“人心道心之辨”、“格物致知”等观念,是朱熹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教导人们通过内向的修养和外在的穷理,去体认和持守那精微的“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