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州歌头·吊武穆鄂王忠烈庙》元·李齐贤

高丽词人笔下的英雄悲歌,以史为鉴、激越沉郁的咏史怀古名篇


李訦

高皇神武,善驾驭豪英。

攘北狄,驱群盗,命天膺。

救苍生。

奈梦绕沙漠,隔温情,屈和好,召大将,归兵柄,列枢庭。

公指汴京。

威已振河洛,不顾身烹。

失一时机会,嗟左衽吾民。

痛岳家军。

孰扶倾。

久沈冤愤,七十载,还复遇,帝王真。

表遗烈,锡王号,日照临。

激士心。

始识安刘计,宁祸己,是忠臣。

我乘传,访壁垒,想精明。

英气懔然若在,仍题扁、昭揭天恩。

笑原头芳草,一死不能春。

交怨人神。

中原叙事古迹咏史怀古悲壮

注释

六州歌头:词牌名,原为唐代鼓吹曲,后用作词调,声情激越悲壮,多用于吊古抒怀。

吊武穆鄂王忠烈庙:凭吊岳飞(谥号武穆,追封鄂王)的忠烈祠庙。

高皇:指宋高宗赵构。

善驾驭豪英:善于驾驭英雄豪杰。

攘北狄:抗击北方的金人(狄,古代对北方少数民族的泛称)。

命天膺:承受天命。膺,承受。

奈梦绕沙漠:无奈(高宗)的梦想是(偏安)沙漠(指北方失地)之外。暗讽其无收复之志。

隔温情:指与金人媾和,维持一种虚假的和平温情。

召大将,归兵柄:指宋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将岳飞从前线召回,解除其兵权。

列枢庭:安排到枢密院任职,实为明升暗降。

公指汴京:岳飞(公)直指北宋旧都汴京(今开封),即北伐的目标。

威已振河洛:威名已经震动黄河、洛水流域(中原地区)。

不顾身烹:不顾自身可能遭受“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悲惨结局。

左衽:衣襟向左掩,是古代少数民族的服饰,代指被异族统治。

孰扶倾:谁能力挽狂澜,扶助将倾的国运。

七十载:岳飞于1142年遇害,到宋宁宗时追封其为鄂王(1204年),其间约六十年,此处“七十”取其约数。

帝王真:指宋宁宗(或泛指后来的君主)终于明白了真相,为岳飞平反。

表遗烈:表彰先烈(岳飞)的功绩。

锡王号:赐予王爵的封号(即追封鄂王)。锡,通“赐”。

日照临:比喻皇恩如日照临,为冤案昭雪。

安刘计:安定刘氏(汉朝)的计策,此处借指安定宋朝江山的根本大计。

宁祸己,是忠臣:宁愿自己遭受灾祸,这才是真正的忠臣。

乘传:乘坐驿站的马车,指作者奉命出使或旅行。

访壁垒:寻访岳飞当年作战的营垒遗迹。

懔然:令人敬畏的样子。

昭揭天恩:昭示、彰显皇帝的恩德。

笑原头芳草,一死不能春:可笑那原野上的芳草,岳飞一死,它们(暗喻那些奸佞小人或苟安之辈)也无法迎来春天。一说讽刺秦桧等人虽如芳草逢春,但精神已死。

交怨人神:(岳飞的冤死)使人神共愤。

译文

宋高宗号称神明英武,善于驾驭天下的英雄豪杰。他本应抗击金兵,驱除盗寇,承受天命,拯救天下苍生。无奈他的梦想只是偏安于沙漠之外,与金人维持着虚假的温情和议。竟将大将岳飞从前线召回,解除兵权,安置在枢密院。岳飞一心直指汴京,收复失地,威名已震动中原,他不顾个人安危,誓要雪耻。可惜错失了这大好时机,可叹我大宋子民将要沦为异族统治。令人痛惜啊,岳家军!谁能来扶助这倾颓的国运? 这沉埋已久的冤屈与愤懑,过了约七十年,终于遇到了明白真相的君主。表彰先烈的功绩,追封鄂王的爵号,皇恩如日光照临,激励着将士的报国之心。人们这才明白,安定国家的根本大计,在于那些宁愿祸及自身的忠臣。我乘着驿车,寻访当年战场的营垒,追想岳飞的英明神武。他那凛然的英气仿佛依然存在,祠庙的匾额仍在昭示着浩荡的天恩。可笑那原头的芳草,忠魂已逝,它们也无法真正拥有春天。这冤案,真是人神共愤啊!

赏析

这首《六州歌头·吊武穆鄂王忠烈庙》是元代高丽词人李齐贤凭吊岳飞祠庙的怀古之作。词作以激越悲壮的笔调,高度颂扬了岳飞的忠烈精神,深刻批判了宋高宗的苟安国策和自毁长城的行径,情感沉郁顿挫,具有强烈的历史反思意味。 上阕以史笔开篇,先扬后抑。“高皇神武”数句,表面写宋高宗有驾驭豪杰、中兴宋室的资本与天命,实则为后文的巨大转折蓄势。“奈”字笔锋陡转,直指其“梦绕沙漠”的偏安心志和“屈和好”的妥协政策。接着,词人以简练而有力的语言,重现了十二金牌召岳飞的历史悲剧:“召大将,归兵柄,列枢庭”,将统治者的猜忌与愚蠢刻画得入木三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岳飞“指汴京”、“振河洛”、“不顾身烹”的忠勇与果决。“失一时机会”的深深叹息,“左衽吾民”的沉痛预言,以及“痛岳家军。孰扶倾”的悲怆诘问,将词情推向第一个高潮,充满了对英雄末路、国运倾颓的无限悲愤。 下阕转入对岳飞身后事的追述与祠庙凭吊的现场感。“久沈冤愤,七十载”点明冤案时间之长,而“还复遇,帝王真”则饱含对最终得以昭雪的复杂感慨——既有欣慰,更有对迟来正义的苦涩。祠庙的“表遗烈,锡王号”,被喻为“日照临”,象征着历史正义虽迟但到,具有激荡人心比兴手法,以芳草反衬,既讽刺了奸佞小人终将被历史唾弃,也寄托了英雄逝去、精神春天难再的永恒遗憾。末句“交怨人神”四字,如黄钟大吕,为全词作结,申明了岳飞冤案的天地不容,极具震撼力。 全词将叙事、议论、抒情熔于一炉,史实与情感交织,批判与颂扬并存,语言刚健,气韵沉雄,充分体现了《六州歌头》词牌悲壮慷慨的声情特点,是一首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咏史怀古词。

创作背景

这首词的创作背景与岳飞冤案的平反及祠庙的建立密切相关。岳飞作为南宋抗金名将,于绍兴十一年(1142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直至宋孝宗即位后,才于隆兴元年(1163年)为岳飞初步平反,追复原官。到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在韩侂胄主持的“开禧北伐”前夕,为激励士气,朝廷追封岳飞为鄂王。此后,各地修建岳飞祠庙(忠烈庙)以资纪念。 作者李齐贤(1287-1367),字仲思,号益斋,是高丽王朝后期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曾多次出使元朝。他深受汉文化熏陶,诗词创作成就很高。此词应是他出使元朝期间,途经南宋故地,凭吊岳飞祠庙时有感而作。此时距岳飞遇害已过去一百多年,元朝已统一天下。作为一位来自高丽、熟谙汉史的文人,李齐贤站在一个相对超脱而又深刻理解中华历史文化的视角,回顾这段宋金和战的历史悲剧。词中不仅表达了对岳飞个人的崇高敬意和深切同情,更包含了对君主决策失误、自毁长城导致国运衰微的深沉历史反思。在元朝统治下凭吊一位抗金英雄,其情感尤为复杂,既有对英雄主义的礼赞,也可能隐含着对历史上华夷之辨与兴亡教训的思考。这首词是中华忠烈文化影响域外文人的一个生动例证,也展现了李齐贤卓越的汉文学功底与历史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