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蝎之喻讽世情,宋诗理趣与批判精神的深刻体现
蝎能毒人不能死,人能捕蝎残其类。
世人意恶蝎为虐,人蝎相残竟谁至。
不参彼已怨一方,自古诗人以为刺。
我疑人酷蝎所羞,何暇区区论蝎罪。
蝎:蝎子,有毒的节肢动物,古人常以其喻指狠毒之人或事物。
毒人不能死:蝎子能蜇人,但通常不致命。此句强调其危害有限。
残其类:人类捕杀蝎子,使其种族受到伤害。
意恶:主观上认为其邪恶、可憎。
人蝎相残:人与蝎子互相伤害、残杀。
竟谁至:究竟是谁导致了这种局面?
不参彼已:不考察、不反思彼此(人与蝎)的立场和处境。
怨一方:只单方面地怨恨、指责一方(蝎子)。
自古诗人以为刺:自古以来,诗人就用诗歌来讽刺这种不公的现象。
我疑人酷蝎所羞:我怀疑,人的残酷程度连蝎子都会感到羞愧。
何暇区区论蝎罪:哪里还有闲暇去斤斤计较蝎子的那点“罪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