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阅读《又和寄提刑太保》原文,并查看注释、译文、赏析与创作背景。
常记临岐把酒杯,芳心应得见归来。
不从去日丁宁约,已向东风取次开。
清燕固难停烛待,雕鞍须是著鞭催。
栏边残艳犹堪赏,莫使韶光过了回。
1. 又和:再次和诗。古人以诗词相赠答,称为“唱和”。
2. 提刑太保:官职名。提刑,即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宋代行政区划)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太保,为三公之一,多为加官,以示尊荣。此处指收信人的官职。
3. 临岐:面临岔路,指分别之处。岐,同“歧”。
4. 芳心:美好的心意,此处指对友人的思念之情。
5. 丁宁:同“叮咛”,再三嘱咐。
6. 取次:随意,草草,这里有“不经意间”的意思。
7. 清燕:清雅的宴饮。燕,同“宴”。
8. 停烛待:停下蜡烛等待,意指通宵达旦地等待欢聚。
9. 雕鞍:雕刻花纹的马鞍,代指马匹或远行。
10. 著鞭:挥鞭,策马前行。比喻努力向前。
11. 残艳:残余的艳丽花朵。
12. 韶光:美好的时光,多指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