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越州辛法曹之任》唐 · 李嘉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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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祐

但能一官适,莫羡五侯尊。

山色垂趋府,潮声自到门。

缘塘剡溪路,映竹五湖村。

王谢登临处,依依今尚存。

五言律诗写景友情酬赠含蓄吴越

注释

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

法曹:唐代州府司法参军的别称,掌管刑狱诉讼

五侯:泛指权贵豪门,典出汉成帝同日封舅氏五人为侯

剡溪:曹娥江上游,流经嵊州,以风景秀丽著称

五湖:通常指太湖流域,此处泛指越州水乡

王谢:东晋名门望族王导、谢安,曾居会稽(今绍兴)

译文

只要能够官职适宜,不必羡慕权贵尊荣。 青翠山色仿佛垂向官衙,潮水声自然传到门前。 沿着池塘是通往剡溪的道路,竹林掩映着五湖边的村庄。 当年王谢家族登临之处,至今依然依稀可辨。

赏析

这首送别诗以淡雅笔触描绘越州山水,通过对比手法表达对友人赴任的劝慰。前两句'但能一官适,莫羡五侯尊'体现唐代士人淡泊名利的心态。中间两联对仗工整,'山色垂趋府,潮声自到门'运用拟人手法,赋予自然景物灵性。尾联借东晋王谢世家典故,既点明越州历史底蕴,又暗含对友人政绩的期许。全诗语言清丽,意境悠远,在送别题材中别具一格。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代宗时期,皇甫冉在长安送别友人辛某赴任越州法曹参军。越州在唐代是江南重要州郡,法曹参军为从七品下司法官员。诗人通过描绘越州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既为友人介绍任所风物,也表达了对友人廉洁自守的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