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蜀公挽诗 其五》宋·苏轼

颂扬直臣风骨的五言悼亡律诗,展现北宋士大夫的政治气节与道义传承


李廌

直气犯荆舒,承明下玉除。

禁林馀谏藁,蜀道拥安车。

自谓三宜去,吾知众莫如。

谁为忠义传,事事举堪书。

中原五言律诗人生感慨叙事官员

注释

范蜀公:指范镇(1007-1088),字景仁,谥号忠文,北宋名臣、史学家。因封蜀郡公,世称范蜀公。

直气犯荆舒:直气,刚直不阿的气节。犯,冒犯,触犯。荆舒,本指古代南方少数民族,此处借指王安石及其新党。范镇因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而遭贬斥。

承明下玉除:承明,汉代承明殿,后泛指宫廷。玉除,玉石台阶,代指宫殿。此句指范镇从朝廷高位上被贬谪离开。

禁林馀谏藁:禁林,指翰林院或宫廷。谏藁,谏议的草稿、奏章。此句说朝廷中还留存着他直言进谏的文稿。

蜀道拥安车:蜀道,通往四川的道路。安车,古代可以坐乘的小车,常赐予告老或受尊崇的官员。此指范镇晚年荣归故里蜀地。

三宜去:范镇曾自言有三条理由应当辞官:年老、言不见用、与当政者(王安石)政见不合。

吾知众莫如:我知道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见识和品格)。

忠义传:史书中记载忠臣义士的传记。

事事举堪书:他生平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值得载入史册。

译文

他那刚直的气节触怒了推行新法的当权者,最终从庄严的宫廷台阶上被贬离去。翰林院中还留着他直言进谏的文稿,归乡的蜀道上则有朝廷赐予的安车相送。他自己曾说有三大理由应当辞官,而我知道,众人的见识都远不如他。有谁能为这位忠义之士立传呢?他生平的每一件事迹,都值得被详细地记录在史书之中。

赏析

这是苏轼为悼念前辈名臣范镇所作挽诗中的一首,全诗以简练而深沉的笔触,勾勒出范镇刚直不阿、进退有据的忠臣形象,并表达了作者深切的敬仰与哀思。 首联“直气犯荆舒,承明下玉除”,开门见山,点明范镇因正直敢言而触怒权贵(王安石新党),最终离开朝廷的核心事件。一个“犯”字,既显其勇气,亦暗含时局之艰险;“下玉除”则形象地描绘了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的转折,充满惋惜之情。 颔联“禁林馀谏藁,蜀道拥安车”,形成巧妙对比。前句写其精神遗产——那些留在朝廷的谏稿,是其政治风骨历史贡献的见证;后句写其现实归宿——荣归故里,享有尊荣。这一联体现了朝廷对其功绩的最终认可,也暗含了士大夫“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结局。 颈联“自谓三宜去,吾知众莫如”,转述范镇自己的辞官理由,并直接给予高度评价。“三宜去”是范镇的自知之明政治智慧,在政见不合时选择急流勇退,保全气节;“众莫如”则是苏轼发自肺腑的推崇,认为其见识远超同侪。 尾联“谁为忠义传,事事举堪书”,以问句作结,将哀悼之情升华为对历史书写的期待。诗人感慨,范镇的一生就是一部完整的“忠义传”,其生平事迹,桩桩件件都足以垂范后世。这既是对逝者最高的褒奖,也隐含了对当时史笔能否如实记载的些许忧虑。 全诗结构严谨,情感真挚,在有限的篇幅内,完成了对一位历史人物生平、品格与历史地位的精准刻画,体现了苏轼作为后学对前辈风范的深切追慕,也展现了宋代士大夫之间以道义相砥砺的精神传统。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左右,是苏轼为悼念刚去世的北宋名臣范镇(范蜀公)所作的一组挽诗中的第五首。 范镇是苏轼十分敬重的政治前辈和学问大家。在王安石变法期间,范镇以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的身份,屡上奏章,激烈反对新法,尤其抨击“青苗法”,认为其病民伤国,因此与王安石势同水火。他的谏言极其尖锐,甚至说出“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这样的话,最终在熙宁三年(1070)被迫以户部侍郎致仕(退休)。苏轼本人也因对变法持批评态度而外放地方,两人在政治立场上同属所谓“旧党”,且私交甚笃。 元祐更化时期,旧党重新得势,范镇被重新起用,但很快因年老辞官。他去世后,被赠谥“忠文”。苏轼写作这组挽诗时,正任职于朝廷(翰林学士知制诰),处于其政治生涯的相对平稳期。诗中“直气犯荆舒”正是对范镇当年反对王安石变法这一关键历史事件的追述与肯定。通过这首诗,苏轼不仅悼念友人,更是在表彰一种不畏权势、坚守道义的士大夫精神,同时也寄托了自己对政治理想与个人操守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