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尉林公挽词》宋 · 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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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适

恨取一官晚,公人未展衙。

空传读书苦,留与后生誇。

有子联三俊,成名王两家。

会须酬贵骨,野燎报宣麻。

五言律诗含蓄哀悼官吏悼亡追思

注释

县尉:县级官员,主管治安捕盗

挽词:悼念死者的诗文体裁

展衙:官员正式上任理事

三俊:指三位才德出众的人,典出《晋书》

王两家:指王氏家族,喻名门望族

贵骨:贵人之相,指不凡的骨相

野燎:野外燎祭,古代祭祀仪式

宣麻:唐代任免将相用白麻纸诏书,代指高官任命

译文

遗憾获得官职太晚,还未正式上任理事。 空留下刻苦读书的美名,供后辈学子传颂夸赞。 有儿子们接连成为俊杰,在名门望族中成就功名。 定会回报您不凡的骨相,野外燎祭宣告高官任命。

赏析

这首五言律诗以深沉凝练的笔触悼念县尉林公。首联'恨取一官晚,公人未展衙'点明逝者仕途坎坷,未及施展抱负的遗憾。颔联'空传读书苦,留与后生誇'既赞其勤学精神,又含无限惋惜。颈联'有子联三俊,成名王两家'笔锋一转,以子嗣成才慰藉亡灵,体现传统'有后为孝'的观念。尾联'会须酬贵骨,野燎报宣麻'以燎祭宣麻的隆重仪式,表达对逝者身后哀荣的期许。全诗情感真挚,对仗工整,用典恰当,在有限的篇幅内展现了逝者生平与家族荣耀。

创作背景

此诗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叶适为某林姓县尉所作的挽诗。叶适(1150-1223)是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理。这首诗创作于南宋时期,反映了当时士人阶层的人生价值取向——既重个人功业,更重家族传承。县尉作为基层官员,其生平颇具代表性,体现了宋代科举制度下普通文人的仕途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