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庞签判》宋 · 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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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北都两去不辞勤,仕路论材况出群。

一相开藩尝负弩,三年通籍更从军。

清谈犹得当时事,遗爱应从此日闻。

我忆荆溪山最乐,看君摩翮上青云。

七言律诗中原友情酬赠含蓄官员

注释

庞签判:指庞姓签书判官,宋代地方官职名

北都:北宋时期的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

不辞勤:不辞辛劳,勤勉任职

开藩:出任地方长官,建立藩镇

负弩:背着弩箭,指担任武职或重要职务

通籍:名字载入官籍,指正式入仕

荆溪:今江苏宜兴一带的溪流,王安石曾游历此地

摩翮:磨砺翅膀,比喻积蓄力量准备高飞

青云:比喻高位或远大前程

译文

你两次前往北都任职从不推辞辛劳,在仕途上论才能更是超出众人。 宰相派你镇守一方曾肩负重任,三年来名载官籍现在又要从军。 清雅的谈论还能记得当年往事,留下的仁爱应该从今日更加闻名。 我回忆荆溪山水最为令人愉悦,且看你磨砺羽翼直上青云高飞。

赏析

这首诗是王安石为送别庞签判而作,体现了宋代送别诗的典型特色。诗中运用对比手法,将庞签判的勤政才能与自己的山水之乐相对照,既表达了对友人才干的赞赏,又流露出对隐逸生活的向往。'摩翮上青云'的比喻生动形象,既符合送别主题,又暗含对友人前程的祝愿。全诗语言凝练,对仗工整,情感真挚而不失含蓄,展现了王安石早期诗歌的清新俊朗风格。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王安石早年任职地方期间,具体创作时间约在庆历年间(1041-1048)。当时王安石与庞签判同朝为官,交往密切。庞签判将赴北都任职,王安石作诗送别,既表达惜别之情,也勉励友人勤政建功。这首诗反映了北宋中期文人士大夫之间的交往酬唱风气,以及王安石早期重视实务、关注人才的政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