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公主挽歌二首 其一》唐 · 李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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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乂

汤沐三千赋,楼台十二重。

银炉称贵幸,玉辇盛过逢。

嫔则留中馈,娥辉没下舂。

平阳百岁后,歌舞为谁容。

五言律诗关中凄美后妃含蓄

注释

汤沐:指汤沐邑,古代贵族受封的领地,其收入供沐浴之用,这里指公主的封地

三千赋:形容封地赋税收入丰厚

十二重:极言楼台之高峻层叠,象征地位尊贵

银炉:银制香炉,宫廷用具,显示皇家气派

玉辇:帝王后妃所乘的华美车驾

嫔则:后妃应遵守的礼仪规范

中馈:指妇女在家中主持饮食等事,引申为妻室

娥辉:指女子的容光,如嫦娥般美丽

下舂:日落时分,比喻生命终结

平阳:指平阳公主,汉武帝姊,这里借指高安公主

译文

享有三千户赋税的汤沐邑,居住着十二重高的华丽楼台。 银制香炉彰显着尊贵恩宠,玉饰车驾盛载着往昔荣光。 嫔妃的典范留在中馈记忆,如嫦娥般的光辉沉落西山。 平阳公主百年逝去之后,曾经的歌舞又为谁而容颜。

赏析

本诗以典雅的宫廷语言和精巧的典故运用,塑造了高安公主尊贵一生的形象。前两联通过'汤沐三千''楼台十二''银炉''玉辇'等意象铺陈其生前的荣华富贵,后两联笔锋一转,用'嫔则''娥辉'赞其美德,以'没下舂'喻其逝去,最后借平阳公主典故抒发物是人非的感慨。全诗对仗工整,辞藻华美,在有限的篇幅内既展现了公主的显赫地位,又表达了深切的哀悼之情,体现了初唐宫廷挽歌的典型风格。

创作背景

高安公主(649-714)为唐高宗李治与萧淑妃之女,初封宣城公主,下嫁颍州刺史王勖。神龙初年进封高安公主。此诗为李乂所作的挽歌组诗之一,创作于开元二年(714年)公主去世后。李乂时任黄门侍郎,以文辞著称,常为皇室撰写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