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元录事开元所居》唐 · 刘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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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卿

幽居萝薜情,高卧纪纲行。

鸟散秋鹰下,人闲春草生。

冒风归野寺,收印出山城。

今日新安郡,因君水更清。

中唐新乐府五言律诗写景友情酬赠官员

注释

元录事:姓元的录事参军,唐代州郡属官,掌监察事务

开元:可能指开元寺或开元年间,此处应指居所名称

萝薜:女萝和薜荔,两种蔓生植物,喻隐士服饰

纪纲行:执掌法度,指元录事为官清正

秋鹰下:鹰隼俯冲,喻执法威严

春草生:春草滋生,喻政通人和

冒风:顶风,形容公务辛劳

收印:处理完公务收起官印

新安郡:唐代郡名,今浙江淳安一带

水更清:江水更清澈,喻政治清明

译文

隐居之处萝薜缠绕满怀幽情,高卧之时仍秉持法度纲纪。 秋鹰飞下百鸟自然散去,政事清闲如春草自在生长。 顶风而归走向野寺休憩,收起官印走出山城公门。 今日的新安郡县,因为有了您而如水般清澈明净。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比手法展现元录事亦官亦隐的双重身份。前两联写其居所环境的清幽与为官的清廉,'萝薜情'与'纪纲行'形成巧妙对照。颔联'鸟散秋鹰下,人闲春草生'运用比喻,以秋鹰执法喻其威严,以春草生长喻其治下民生安乐,意象生动。尾联'因君水更清'一语双关,既写实景又喻政治清明,充分体现了刘长卿诗歌语言精炼、意境深远的艺术特色。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代宗时期,刘长卿时任转运使判官,巡行至新安郡时题赠当地录事参军元某。唐代录事参军掌监察官吏,职位清要。诗人通过描绘元录事居所环境和工作状态,赞扬其虽居官位而保持隐士情怀,执法严谨而政通人和的为官之道,反映了中唐时期士大夫亦官亦隐的生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