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同州:今陕西大荔县,唐代属上州,刺史为从三品
慵:懒惰,此处指推辞不去任职
俸钱:官员的薪俸
判案:审理案件,处理公务
行藏:出仕和退隐,语出《论语》"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新昌宅:白居易在长安新昌坊的宅邸
送老资:养老的费用
译文
同州刺史之职我推辞不去,这番心意又有谁能知晓。
虽然确实喜爱丰厚的俸禄,奈何身体已经衰老力不从心。
可怜抱病审理公文案卷,哪比得上醉酒吟诗的逍遥自在。
劳碌与闲逸相差如此遥远,出仕与隐退的决定毫不迟疑。
白白劳烦他人劝谏勉励,只该自己深思熟虑作出选择。
白发滋生无穷无尽,归隐青山已有定期。
野逸之心只怕喧闹纷扰,家中人口不必担忧饥寒。
卖掉新昌坊的宅邸,姑且充作养老的资财。
赏析
本诗是白居易晚年的重要作品,充分体现了其晚年"中隐"思想。诗人以朴实自然的语言,真实坦率地表达了自己辞官不赴的心境。艺术上采用对比手法,将"病判案"与"醉吟诗"、"劳"与"逸"形成鲜明对照,突出其追求闲适生活的人生选择。语言平易近人却蕴含深意,在自嘲中见超脱,在平淡中显深刻,展现了白居易后期诗歌特有的闲适淡泊风格和透彻的人生智慧。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当时白居易58岁,被任命为同州刺史。此时诗人经历多年宦海沉浮,已看淡仕途,加之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因此称病不赴任。这首诗真实反映了白居易晚年追求闲适生活、向往隐逸的心境,是其"中隐"思想的具体体现。后诗人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东都的闲职,居洛阳,度过了相对安闲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