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唐 ·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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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承华东署三分务,履道西池七过春。

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

留侯爵秩诚虚贵,疏受生涯未苦贫。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七言律诗中原中唐新乐府人生感慨含蓄

注释

承华东署:指太子东宫的官署,太子少傅在此办公

三分务:指分管的部分事务,太子少傅为闲职

履道西池:白居易在洛阳履道里的宅院,园中有水池

七过春:七年时间,白居易此前已在洛阳闲居多年

留侯:汉代张良,封留侯,功成身退,此处自比

疏受:汉代疏广之侄疏受,叔侄同时辞官归隐

月俸百千:月薪十万文钱,唐代二品官俸禄丰厚

闲人:清闲无事之人,略带自嘲意味

译文

在太子东宫分管三分事务,在履道坊西池已度过七个春天。 饮酒唱歌悠闲度日消磨岁月,园林潇洒自在足以安度余生。 像留侯那样的爵位实在是虚名,如疏受般的生涯并不算清贫。 每月俸禄十万钱官居二品,朝廷雇佣我做个闲散之人。

赏析

此诗是白居易晚年闲适诗的代表作,体现其'中隐'思想。诗人以轻松幽默的笔调,描写从实权的地方官改任闲职后的生活状态。前两联通过'承华东署'与'履道西池'的对比,展现官务清闲与园林雅趣;后两联用张良、疏受的典故,表达对富贵虚名和安贫乐道的辩证思考。尾联'朝廷雇我作闲人'一句,以自嘲口吻道出俸禄丰厚却无事可做的现实,既显达观又含微妙讽刺,体现了白居易后期诗歌'通俗中见深意,平淡中藏机趣'的艺术特色。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白居易58岁时。此前他任同州刺史(今陕西大荔),后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东都洛阳。唐代'分司'官多为闲职,尤其东都分司更是安置闲散官员的职位。此时白居易历经宦海沉浮,已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主动寻求闲职,在洛阳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这首诗反映了他晚年'中隐'思想的具体实践,即在保持官位俸禄的同时远离政治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