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五言诗的短章政治书写:以减赋护民与严惩奸恶彰显贤政
我爱南丰宰,天资举措奇。
上官如不怒,善政有谁知。
赋役贫中减,鞭笞恶处施。
邑人多未悟,去后始应思。
寄:投寄、致意,常见于“寄人”之作,带有书信化抒情意味。
周寺丞:诗中所写对象,可能为周姓的寺丞官职人。寺丞属幕府或司法相关官署之称,此处以称号相代。
南丰宰:南丰县的县令。“宰”即县令、地方长官。
天资:天生的才能、资质,强调其先天禀赋。
举措:作为、施行之法,指治政举动。
上官:上级官府、上头机构,或泛指更高职位者。
赋役:田赋与徭役,合称对百姓的赋税和劳役负担。
贫中减:在贫困者或整体百姓中减轻赋役。
鞭笞:古代体罚之一,用杖责打,属严厉治吏的一种手段。
恶处:指恶行之处、犯罪有过之地,含有“处分邪恶者”的含义。
邑人:县里的百姓、乡里居民。
应思:应当想起、反省、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