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纪二首 其一》金·李俊民

以史为鉴论治道,德刑之辩见深沉的咏史绝句


孝宣应是不知书,便谓先王似竖儒。

若使周家纯任德,亲如管蔡忍行诛。

七言绝句中原咏史怀古政治抒情文人

注释

孝宣:指汉宣帝刘询,西汉中期皇帝,庙号中宗,谥号孝宣皇帝。

不知书:这里并非指不识字,而是批评其不真正理解儒家经典的精髓,只重刑名法术。

先王:指儒家推崇的古代圣王,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

竖儒:对儒生的鄙称,意为见识浅陋、迂腐无用的儒生。

周家:指周朝,儒家理想中的以德治国的典范。

纯任德:纯粹依靠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

管蔡:指周武王的弟弟管叔鲜和蔡叔度。武王去世后,他们联合商纣王之子武庚发动叛乱,被周公旦平定并处死。

译文

汉宣帝大概是不懂得儒家经典的真谛,便认为古代圣王治国也像那些迂腐儒生一样空谈。假使周朝真的只靠道德教化就能治理天下,那么对于像管叔、蔡叔这样至亲的叛乱者,又怎能忍心动用诛杀的刑罚呢?

赏析

这首诗是金末元初文人李俊民《元纪二首》中的第一首,是一首典型的咏史论政诗。诗人借古讽今,通过评论汉宣帝对儒家“德治”的误解,深入探讨了治国理政中“德”与“刑”的辩证关系。前两句以汉宣帝为例,指出统治者若仅从表面理解儒家学说,便会误以为先王治国如同迂腐儒生空谈道德,从而轻视了法治与权变的重要性。后两句则举出周朝平定“管蔡之乱”的历史事实作为反诘:如果周朝纯粹依靠德治,面对至亲的叛乱又怎能果断诛杀?这有力地论证了儒家理想的“德治”并非排斥必要的刑罚,而是主张德主刑辅宽猛相济。全诗论点鲜明,论证有力,体现了作者深邃的历史洞察力和务实的政治思想。在艺术上,诗歌采用设问反诘的手法,增强了论辩的力度和说服力,语言简洁犀利,展现了宋元之际理学影响下诗歌的理性思辨色彩

创作背景

李俊民(1176-1260),字用章,号鹤鸣老人,泽州晋城(今山西晋城)人。金承安年间进士,后弃官教授乡里。金亡后,元世祖忽必烈曾召见,但他拒不出仕,隐居以终。其诗多感时伤事、咏史抒怀之作,风格沉郁苍劲。这首诗创作于宋金元鼎革之际,社会动荡,原有的政治伦理和治国理念面临挑战。作者目睹了金朝的衰亡和蒙古的崛起,对治国之道有深刻的反思。诗中借汉宣帝“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即儒法并用)与儒家理想德治的对比,实则是对当时空谈性理、不切实际的学风以及某些统治者片面理解儒家思想的委婉批评,表达了作者主张经世致用务实灵活的政治理念。这组诗名为“元纪”,可能隐含了对新兴的元朝统治者的某种期待或规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