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二首 其二》宋

在线阅读《蚊二首 其二》原文,并查看注释、译文、赏析与创作背景。


昔曾蹴龙象,而况尔区区。

敢以一只口,当吾七尺躯。

□生形猥琐,扑杀血模糊。

欲换秋衣著,渠犹恋布襦。

五言律诗咏物咏物抒怀夏景文人

注释

蹴(cù):踢,踏。此处引申为轻视、不放在眼里。

龙象:佛教用语,指修行勇猛、有大力者。亦常比喻杰出人物或巨大事物。此处与“区区”相对,极言其渺小。

区区:微小,微不足道。

七尺躯:指成年男子的身躯。古时尺短,七尺约合今1.6米左右。

:原诗此处有一字缺失或模糊,可能为“其”、“此”或“微”等字,意指蚊子。

猥琐:容貌举止卑小、不扬。

扑杀:拍打致死。

:他,它。指蚊子。

布襦(rú):布制的短衣、短袄。此处指夏天的单薄衣物。

译文

我曾经连龙象那样威猛的存在都敢轻视,更何况是你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 你竟敢用那一张小口,来叮咬我这七尺男儿的身躯。 你生得形体如此卑小猥琐,被我一掌拍死,鲜血模糊一片。 (秋天到了)我正想换上秋衣,可你这家伙却还恋恋不舍地叮咬着我的夏布短衫。

赏析

本诗是南宋诗人刘克庄一首幽默犀利的咏物讽喻诗。诗人以夸张对比的手法开篇,将“蹴龙象”的豪气与蚊子的“区区”渺小并置,形成强烈反差,为后文的蔑视与扑杀做铺垫。三四句进一步将蚊子的“一只口”与人的“七尺躯”对比,突显其不自量力,语言充满戏谑与嘲讽。五六句直接描写蚊子的“形猥琐”与被“扑杀”后的惨状“血模糊”,画面感强,表达了对其的厌恶与胜利的快意。结尾两句尤为巧妙,从单纯的灭蚊转向生活细节:诗人欲换秋衣,蚊子却还眷恋夏日的布衫(实则是眷恋叮咬人的机会)。这既点明了夏秋之交的时令,又以拟人手法(“恋”)赋予蚊子贪婪执着的性格,使讽刺意味更深一层。全诗语言通俗诙谐,比喻新奇,在戏谑中蕴含了对世间如蚊子般烦人、猥琐却又纠缠不休之小人或事物的鄙夷与批判,体现了宋诗好议论、重理趣的特点。

创作背景

刘克庄(1187—1269),字潜夫,号后村,福建莆田人,南宋后期重要的诗人、词人、诗论家,江湖诗派代表人物。他一生历经孝宗、光宗、宁宗、理宗、度宗五朝,仕途坎坷,屡遭贬谪,但始终关心国事,作品多有讽喻时政、反映现实之作。这首《蚊二首 其二》是其咏物组诗中的一首。南宋后期,朝政腐败,党争不断,官场中趋炎附势、叮咛吸血如蚊蚋者不乏其人。诗人借咏蚊为题,很可能影射讽刺那些不断骚扰、攻击正直之士的宵小之徒。诗歌创作于夏秋之际,取材于日常生活,却寄寓了深刻的社会批判意味,是其“胸中耿耿者,时托讽喻以抒其郁伊”创作主张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