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雷司法于发秤提结局一首》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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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奉新书多刻峭,君于此事极忠勤。

告缗鲜有丽三尺,投劾不如宽一分。

重币稍权周旧法,大搜安用汉深文。

先民最善言阴德,莫要人知耳自闻。

七言律诗劝诫劝诫友情酬赠含蓄

注释

送雷司法于发秤提结局一首:诗题。司法,指掌管刑狱的官员。发秤提结局,可能指雷司法被委派去处理与度量衡(秤)相关的案件或事务,并做出最终裁决(结局)。

吏奉新书多刻峭:官吏们奉行新颁布的法令,大多严苛峻急。刻峭,苛刻严峻。

君于此事极忠勤:您(指雷司法)在处理这件事上却极为忠诚勤勉。

告缗鲜有丽三尺:告发他人隐匿资产以逃税(告缗)的行为,很少有能完全符合严苛法律条文(丽三尺)的。告缗,汉代为打击商人瞒报资产、偷漏税款而鼓励告发的法令,此处泛指严苛的财经检举法令。丽,附着,符合。三尺,指法律,古代法律刻在三尺竹简上,故称。

投劾不如宽一分:与其递交弹劾文书(严厉追责),不如宽厚一分。投劾,呈递弹劾自己或他人的文书,意指严厉追究。

重币稍权周旧法:用重金(贿赂)来稍微变通周代的旧法。权,权变,变通。此句可能暗讽当时司法腐败,可用钱财左右法律。

大搜安用汉深文:何必动用汉代那样深文周纳、罗织罪名的大规模搜捕呢?深文,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

先民最善言阴德:古代的贤人最善于谈论暗中施德于人。先民,古人,前贤。阴德,暗中做的有德于人的好事。

莫要人知耳自闻:做好事不要让人知道,但上天(或自己的良心)自然会听闻。语出《淮南子·人间训》:“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强调行善不图人知。

译文

官吏们奉行新法大多严苛峻急,唯独您处理此事忠诚勤勉。 告发逃税少有完全合乎律条,严厉弹劾不如宽厚一分人心。 重金贿赂便可变通周代古法,何须效仿汉代深文周纳搜寻? 古来贤者最推崇暗中积德行善,不必宣扬人知上天自有耳闻。

赏析

这是一首赠别劝勉之作,对象是即将赴任处理司法事务的雷姓官员。诗中体现了刘克庄的法律思想与为官之道。首联通过对比,赞扬雷司法在普遍“刻峭”的官场中独能“忠勤”,定下褒扬基调。颔联与颈联展开议论:颔联主张执法应重实质、讲宽恕,反对机械套用严苛条文;颈联则借古讽今,批判当时司法领域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重币权法)和罗织罪名的“深文”风气,言辞犀利。尾联是全诗主旨升华,引“阴德”古训,劝诫友人执法办案应心存仁厚、多积阴德,追求“莫要人知”的内在道德境界,而非表面的严酷或功名。全诗说理透彻,用典贴切(告缗、汉深文),在赠别诗中融入深刻的政论与道德劝诫,展现了作者关切时政、崇尚仁政的儒家情怀。

创作背景

此诗为南宋著名诗人、词人、诗论家刘克庄所作。刘克庄(1187-1269),字潜夫,号后村,莆田(今属福建)人。他仕途坎坷,屡遭贬谪,但始终关心国事,其诗词多有抨击时弊、反映民生之作。南宋后期,政治腐败,法令严苛,官吏往往以深刻为能。此诗赠别一位雷姓司法官员,可能作于友人赴任处理具体案件(“发秤提结局”,或与整顿市场、度量衡有关)之际。诗中反映了作者对当时司法现状的忧虑和对清廉、仁厚吏治的期望,是其经世思想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