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邹莆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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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焚香出,天知令尹心。

租符环境少,花判入人深。

发路惟诗卷,般家亦俸金。

极为乡井惜,不是怆分襟。

五言律诗友情酬赠含蓄官员抒情

注释

邹莆田:指邹应龙,字景初,号南塘,福建莆田人。南宋名臣,曾任莆田县令,故称。

令尹:原为楚国官名,后用以尊称县令。此处指邹应龙。

租符:指征收赋税的文书、凭证。

环境:指环绕县境的百姓。一说指县境之内。

花判:指对诉讼案件所作的判词。因其文辞华美、富有文采,故称“花判”。

入人深:指判词说理透彻,深入人心。

发路:启程,上路。

般家:搬家,迁徙。般,通“搬”。

俸金:俸禄,薪金。

乡井:家乡,故乡。此处指莆田的百姓。

怆分襟:因离别而悲伤。分襟,指离别。

译文

(您)每日焚香祷告后出门理事,上天也知晓您这位县令的仁爱之心。 征收赋税的文书让县境百姓负担减轻,那文采斐然的判词更是说理透彻、深入人心。 启程时行囊里只有诗书卷轴,搬家所用的也不过是平日积攒的俸金。 莆田的百姓们极为惋惜您的离任,这悲伤并非仅仅因为要与您离别。

赏析

这是一首情真意切的赠别诗,为南宋诗人刘克庄送别同乡好友、莆田县令邹应龙所作。全诗通过具体事例,塑造了一位清廉爱民、文采斐然的地方官形象。首联“日日焚香出,天知令尹心”,以“焚香”这一细节暗示其为官虔诚、心系百姓,并称其心迹可昭日月。颔联选取其施政的两个侧面:“租符环境少”写其轻徭薄赋,体恤民情;“花判入人深”则赞其判案明察、文理兼美,深得民心。颈联转而写其清廉:“发路惟诗卷,般家亦俸金”,行囊唯有诗书,搬家仅靠俸禄,与“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贪官形成鲜明对比。尾联点明送别主题,“极为乡井惜”道出百姓的不舍,而“不是怆分襟”则进一步升华,指出百姓惋惜的不仅是私人情谊,更是失去了一位好官。全诗语言质朴,情感真挚,用事实说话,在赠别诗中别具一格,体现了作者对良吏的推崇和对民生疾苦的关切。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南宋时期。邹应龙(1172-1244),字景初,号南塘,福建泰宁人(一说莆田人),南宋庆元二年(1196)进士。他为官清廉,政绩卓著,尤其在担任地方官时,深得百姓爱戴。刘克庄(1187-1269),字潜夫,号后村,福建莆田人,南宋末年文坛领袖,江湖诗派代表人物。他与邹应龙既是同乡,又志趣相投。此诗当是邹应龙离任莆田县令时,刘克庄为其送行所作。诗中高度赞扬了邹应龙的政绩与品德,反映了南宋时期一部分正直士大夫的政治理想与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