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阅读《余常用小端砚失之经年忽在常卖人手中以钱赎归纪实二首 其二》原文,并查看注释、译文、赏析与创作背景。
得来矻矻相亲附,飏去频频入梦思。
盗璧相争笞掠汝,窃弓子笔亦诛之。
偿金在我宁从厚,拜石为兄苦好奇。
待唤良工镌砚背,偷儿携出有人知。
矻矻(kū kū):勤劳不懈的样子,此处形容与砚台朝夕相伴、勤于研磨。
飏(yáng)去:飞走,丢失。飏,飞扬,飘散。
常卖人:指走街串巷、买卖旧货的小贩。
盗璧:指偷窃和氏璧的典故。战国时,赵国得和氏璧,秦王欲以城换璧,蔺相如完璧归赵。此处借指珍贵之物被盗。
笞掠:用竹板或荆条抽打,指刑罚。
窃弓子笔:可能化用典故。'窃弓'或指楚人失弓的典故(《孔子家语》),'子笔'或指有关毛笔的典故,合指偷窃文房用具。诛之,惩罚他。
偿金:偿还的赎金。
拜石为兄:宋代书画家米芾爱石成痴,曾见奇石而拜,呼为'石兄'。此处诗人自比米芾,表达对砚台的珍爱。
镌(juān):雕刻。
砚背:砚台的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