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花》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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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间白汀洲晚,拜雨揖风江汉秋。

看渠耐得清霜去,却恐芦花先白头。

七言绝句人生感慨写景凄美含蓄

注释

蓼花:蓼科植物的花,多生于水边,花小,常呈红色或白色,是秋季常见的湿地植物。

分红间白:指蓼花的颜色红白相间。分红,红色;间,夹杂;白,白色。

汀洲:水边平地或水中的小洲。

拜雨揖风:形容蓼花在风雨中摇曳的姿态,仿佛在向风雨行礼作揖。拜,行礼;揖,拱手行礼。

江汉:长江和汉水,此处泛指江河湖泊之畔的广阔水域。

:代词,他,它。这里指蓼花。

耐得:经得起,承受得住。

清霜:清冷的秋霜。

芦花:芦苇的花,秋季开放,色白如雪。

白头:头发变白,此处指芦花盛开时一片白色。

译文

傍晚时分,水边沙洲上的蓼花红白相间,分外明艳。在江汉之滨的秋色里,它们迎着风雨摇曳,仿佛在行礼作揖。看那蓼花,似乎能经受住清冷秋霜的考验,但我却担心,那一片芦花会抢先一步,白了头。

赏析

这是一首咏物七绝,通过描绘蓼花在秋日江边的风姿,寄寓了深沉的时光之思与生命感慨。前两句写景状物,工巧而富有动感。“分红间白”以简练笔触勾勒出蓼花的色彩之美,“汀洲晚”点明时间地点,渲染出秋日黄昏的静谧氛围。“拜雨揖风”运用拟人手法,将蓼花在风雨中摇曳的姿态写得谦恭而坚韧,赋予其人格化的灵性,同时“江汉秋”将画面拓展至辽阔的秋水长天,意境苍茫。后两句转入议论抒情,是全诗的点睛之笔。诗人以“耐得清霜”赞颂蓼花的顽强生命力,但笔锋一转,“却恐芦花先白头”,将蓼花与芦花对比。芦花白头是自然现象,但一个“恐”字,巧妙地将自然物候的变迁与人生易老、时光飞逝的感慨联系起来,含蓄隽永。蓼花虽耐霜,但终究敌不过季节更替,如同人虽坚韧,却难逃岁月染白双鬓。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意象鲜明,在咏物中不着痕迹地融入了对生命与时间的哲思,体现了宋代以后咏物诗追求“理趣”的审美倾向。

创作背景

此诗具体创作年代与作者已不可考,从风格和内容判断,应为宋代或宋代以后文人的作品。诗中“江汉”地域指向明确,可能创作于长江中游地区。蓼花是古典诗词中常见的秋日意象,常与鸥鹭、沙洲、夕阳等构成萧瑟而富有野趣的画面。这首诗继承了唐代咏物诗的传统,又带有宋诗重理趣、尚含蓄的特点。作者通过细致观察自然,捕捉到蓼花与芦花在秋日竞争“白头”这一微妙现象,并升华为对生命历程的感悟。在宋代,随着文人画和理学思想的发展,咏物诗不再单纯描摹外形,更注重寄托心志、阐发哲理,此诗正是这一潮流下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