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陈拾遗赠竹簪》唐 · 张九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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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龄

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

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

为君安首饰,怀此代兼金。

中原五言律诗友情酬赠含蓄咏物

注释

陈拾遗:指陈子昂,唐代著名诗人,曾任右拾遗

龙钟节:指竹簪。龙钟,竹名;节,竹节,喻气节

玳瑁簪:用玳瑁甲壳制成的华贵发簪

幽素:幽静素朴的品质

雕华:雕饰华美

:胜任,相配

兼金:价值倍于常金的好金,喻珍贵

译文

与你早有共同的志向,通过赠物更知你心意。 赠我这竹制的发簪,并非没有华贵的玳瑁簪。 幽静素朴最应珍重,雕饰华丽岂能相配。 为你佩戴这朴素首饰,珍藏它胜过双倍黄金。

赏析

这首诗是张九龄回赠陈子昂竹簪的酬答之作,展现了盛唐文人高雅脱俗的审美情趣和深厚友谊。全诗以竹簪为媒介,表达了诗人对朴素自然之美的推崇和对真挚友情的珍视。艺术上采用对比手法,通过'龙钟节'与'玳瑁簪'、'幽素'与'雕华'的对比,突出竹簪象征的高洁品格。语言简练含蓄,意境清雅深远,体现了张九龄诗歌'清淡自然'的艺术特色。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张九龄与陈子昂同为当时文坛领袖,交往密切。陈子昂先赠张九龄竹簪,张九龄作此诗回赠。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象征高风亮节,文人之间以竹制品相赠,既显雅趣,更寓互勉之意。这首诗反映了盛唐时期文人雅士注重品德修养、追求精神契合的交友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