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州追制后舍弟直长安县失囚花下共饮》唐 · 吕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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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温

天子收郡印,京兆责狱囚。

狂兄与狂弟,不解对花愁。

中唐新乐府五言绝句人生感慨叙事含蓄

注释

楚州:今江苏淮安一带

追制:追查制书,指因公务失误被追究责任

舍弟:对他人谦称自己的弟弟

直长安县:在长安县任职

失囚:囚犯逃脱,重大工作失误

京兆:京兆尹,京城最高行政长官

狂兄狂弟:作者自指与弟弟,暗含洒脱不羁的性格

译文

天子收回了郡守的官印,京兆尹问责囚犯逃脱的事由。 我这狂放的兄长与不羁的弟弟,却依然在花下对饮不知忧愁。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凝练的语言展现了吕温兄弟在仕途挫折面前的豁达态度。前两句交代事件背景:因弟弟监管的囚犯逃脱,兄弟二人都受到牵连被免职。后两句笔锋一转,描写兄弟二人在花下共饮的场景,'狂兄狂弟'的自称既体现了性格的洒脱不羁,也暗含对官场风波的不以为意。'不解对花愁'五字尤为精妙,将文人雅士的闲适心境与官场失意的沉重形成鲜明对比,展现了唐代士大夫'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精神境界。全诗语言质朴而意境深远,在平淡叙述中蕴含深刻的人生哲理。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中唐时期,当时吕温的弟弟在长安县任职期间因囚犯逃脱而被追责,连累到在楚州为官的吕温也被免职。这首诗真实反映了唐代官场的连坐制度,同时也展现了吕温兄弟作为文人官员的豁达胸襟。吕温是唐代著名文学家,与柳宗元、刘禹锡等交往密切,其诗风清新自然,善于在日常生活题材中寄托深刻的人生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