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内闲居》唐 · 韦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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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

栖息绝尘侣,孱钝得自怡。

腰悬竹使符,心与庐山缁。

永日一酣寝,起坐兀无思。

长廊独看雨,众药发幽姿。

今夕已云罢,明晨复如斯。

何事能为累,宠辱岂要辞。

中唐新乐府五言古诗人生感慨写景官吏

注释

郡内:指滁州刺史任所

栖息:隐居休息

绝尘侣:断绝尘世俗友

孱钝:懦弱愚钝,自谦之词

竹使符:汉代郡守符信,竹制,此处指刺史职权

庐山缁:指僧人,庐山多佛寺,缁为黑色僧衣

永日:整日

兀无思:浑然无思无虑

众药:各种草药

幽姿:幽雅的姿态

宠辱:荣宠和耻辱

译文

隐居在此断绝尘世俗友,性情愚钝却自得其乐。腰间悬挂着刺史符信,内心却向往庐山僧人的清净。整日酣然入睡,起身时浑然无思无虑。在长廊独自观赏雨景,院中草药焕发幽雅姿态。今日这样闲适的生活即将结束,明日清晨又将如此循环。还有什么能成为我的牵累,荣宠耻辱又何须计较。

赏析

这首诗展现了韦应物作为地方官吏的闲适生活与超脱心境。全诗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勾勒出一个远离尘嚣、自得其乐的隐士形象。诗人巧妙运用对比手法:'腰悬竹使符'与'心与庐山缁'形成鲜明对照,体现其身在官场心在方外的矛盾统一。'长廊独看雨,众药发幽姿'一句意境幽远,通过雨景与草药的意象组合,营造出静谧深邃的意境。尾联'何事能为累,宠辱岂要辞'更是点睛之笔,表达出超然物外、宠辱不惊的人生态度,体现了韦应物诗歌特有的淡泊宁静之美。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韦应物任滁州刺史期间(约783-785年)。唐代中期社会动荡,韦应物历经安史之乱后,心态趋于淡泊。在地方任官时,他常寄情山水,追求心灵宁静。这首诗正是其在滁州任职时闲适生活的真实写照,反映了他虽为官吏却向往隐逸生活的矛盾心理,体现了中唐士人'吏隐'风尚的典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