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 其六》魏晋 · 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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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 曹植

墨出青松烟,笔出狡兔翰。

古人感鸟迹,文字有改判。

所赍千金剑,通犀间碧玙。

翡翠饰鸡必,标首明月珠。

中原乐府含蓄咏物咏物抒怀

注释

青松烟:用松木烧制的烟墨,古代制墨原料

狡兔翰:指兔毫笔,用兔子毫毛制成的毛笔

鸟迹:传说仓颉见鸟兽足迹而创造文字

改判:指文字演变发展

:携带,持有

通犀:通透的犀角,珍贵材料

碧玙:碧玉,美玉的一种

鸡必:应为'鸡跸',帝王仪仗的一种

标首:顶端装饰

明月珠:夜明珠,珍贵的宝珠

译文

墨汁来自青松烧制的烟墨,毛笔出自狡兔的毫毛。古人感悟鸟兽足迹而创造文字,文字在不断演变发展。所佩戴的千金宝剑,用通透的犀角和碧玉装饰。用翡翠装饰鸡跸仪仗,顶端镶嵌着明亮的明月珠。

赏析

此诗通过文房四宝和珍贵器物的描写,展现了曹植对文化传承和物质文明的深刻思考。前四句写文字工具的由来和文字的发展演变,体现对文化起源的追溯;后四句通过宝剑、玉饰、明珠等贵重物品的描绘,既展现了贵族生活的奢华,又暗含对物质价值的思考。全诗语言简练,意象丰富,在咏物中蕴含哲理,体现了建安文学既重文采又富含思辨的特点。

创作背景

此诗为曹植《乐府》组诗中的第六首,创作于三国魏时期。曹植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其乐府诗既继承汉乐府传统,又融入文人诗的特色。这一时期社会动荡,但文化创作活跃,曹植通过乐府诗形式表达对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