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郡三思 其一》宋 · 方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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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岳

我思种明逸,与帝自宾友。

归眠青山云,未醒紫宸酒。

谁何敢讥弹,乃有此健守。

天心本无私,以一调众口。

徙之嵩山阳,宁勿为法受。

夫何狐兔群,能振霹雳手。

此事关纲常,吾身竟何有。

中原五言古诗人生感慨悲壮抒情

注释

种明逸:指宋代隐士种放,字明逸,隐居终南山,宋真宗屡召不起

紫宸:唐代宫殿名,此处代指皇宫

讥弹:指责、批评

健守:刚正不阿的守节之士

天心:天意,指皇帝的意志

嵩山阳:嵩山南面,指隐逸之地

法受:依法接受处置

狐兔群:喻指朝中小人

霹雳手:喻指果断刚正的手段

纲常:三纲五常,指儒家伦理道德

译文

我怀念种明逸那样的隐士,与皇帝保持着宾客般的友谊。 归隐在青山白云之间,不曾沉醉于宫廷的美酒。 有谁敢随意指责批评,只因有这样刚正的守节之士。 天意本来没有私心,用一人来调和众人的非议。 将他迁到嵩山南面隐居,宁愿不为法度所约束。 为何那些狐兔般的小人,能够激起霹雳般的手段。 这件事关系到纲常伦理,我个人的得失又算得了什么。

赏析

本诗借古讽今,通过追慕宋代隐士种放的高风亮节,抒发了作者对朝政腐败、小人当道的不满。诗中运用对比手法,将种明的逸士风范与'狐兔群'的宵小行径形成鲜明对照。'霹雳手'的比喻形象生动,既表现了正义力量的刚猛,也暗含对现实无力的愤懑。尾联'此事关纲常,吾身竟何有'升华了主题,将个人遭遇上升到伦理纲常的高度,展现了士大夫的责任担当。全诗语言凝练,用典贴切,情感沉郁顿挫,体现了宋代士人诗作的理性思辨特色。

创作背景

王迈(1184-1248)为南宋著名诗人,字实之,号臞轩,福建仙游人。宁宗嘉定十年进士,为人刚直敢言,因批评朝政屡遭贬谪。此诗作于作者去官归乡期间,'去郡三思'组诗共三首,均表达了对仕途坎坷的感慨和对理想人格的追求。本诗为第一首,借古喻今,既是对种放高洁品格的赞颂,也是对自己政治遭遇的抒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