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葰

晚清军机大臣 • 文渊阁大学士 • 戊午科场案殉难者


字 静涛

‘持躬端谨,学问优长’——柏葰(1795-1859),蒙古正蓝旗人,字静涛。道光六年进士,历任内阁学士、兵部尚书、军机大臣、文渊阁大学士,官至正一品。为官清廉正直,深得咸丰帝信任。咸丰八年主持顺天乡试,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成为清代唯一因科场案被处斩的一品大员。其案震惊朝野,反映了晚清官场腐败与科举制度的积弊,柏葰虽蒙冤而死,但其清名永载史册。

人物简介

柏葰(1795-1859),蒙古正蓝旗人,字静涛,巴鲁特氏。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内阁学士、蒙古都统、兵部尚书、军机大臣。咸丰六年(1856年)拜文渊阁大学士,成为清代少数位极人臣的蒙古族官员。柏葰为官四十余载,以清廉正直著称,在处理政务、整顿吏治方面颇有建树。咸丰八年(1858年)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因考生罗鸿绎贿赂同考官浦安、兵部主事李鹤龄作弊案发,受牵连下狱。虽无直接受贿证据,但因失察之罪被咸丰帝钦定为斩立决,成为有清一代因科场案被处死的最高级别官员。此案即著名的‘戊午科场案’,震动天下。柏葰之死虽显严苛,但反映了清廷整肃科场纪律的决心。其人格操守和为政业绩仍为后世所称道。

人生历程

早年求学(1795-1826)
柏葰出生于北京蒙古正蓝旗官宦家庭,自幼接受传统儒家教育,精通满汉文。嘉庆年间入国子监学习,道光六年参加会试,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开启仕途。
翰林历练(1826-1843)
历任编修、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等职,参与编修史书典章,积累政治经验。道光二十三年外放盛京兵部侍郎,开始担任重要实职。
地方大员(1843-1854)
在盛京整顿旗务,加强边防建设。后调回中央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兵部尚书等要职,成为咸丰帝倚重的大臣。
宰辅时期(1855-1858)
咸丰五年授军机大臣,六年拜文渊阁大学士,达到仕途巅峰。参与决策国家大事,处理太平天国战争和外交事务。
科场案发(1858-1859)
咸丰八年任顺天乡试主考,因同考官受贿舞弊案牵连入狱。虽无受贿实据,仍以失察罪被处斩,成为清代政治一大冤案。

人物详情

为政举措

柏葰为政注重实务:在盛京整顿旗务,加强东北边防;在兵部改革武选制度;在内务府削减宫廷开支;在军机处处理外交事务主张稳健。主持科举时严格考场纪律,不料反因下属舞弊而获罪。其行政风格以谨慎公正著称,深得咸丰帝信任。

主要成就

柏葰在政治上主张整饬吏治,在兵部尚书任内加强军事管理,在内务府任上整顿皇室财政。作为蒙古族官员,他促进了满蒙汉文化交流,在理藩院任职期间妥善处理民族事务。学术上参与编修《宣宗实录》,主持多场科举考试,选拔了大量人才。其官声清廉,为同僚所敬重,是晚清难得的正直官员。

人物生平

柏葰出身蒙古正蓝旗,自幼勤学,道光六年中进士,入翰林院。历任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职。道光二十三年任盛京兵部侍郎,整顿东北防务。咸丰朝备受重用,历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兵部尚书、军机大臣。咸丰六年授文渊阁大学士,成为宰相级人物。咸丰八年主持顺天乡试期间,发生科场舞弊案,虽未直接参与但因失察获罪。咸丰九年被处斩于菜市口,成为清代科场案中品级最高的殉难者。

历史评价

柏葰死后评价两极:《清史稿》称其‘持躬端谨’,‘学问优长’;咸丰帝虽处决他但承认‘情有可原’;慈禧太后执政后为其平反。近代史家认为柏葰是晚清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其案反映了科举制度的腐败和皇权的专断。他作为清廉官员蒙冤而死,成为清代科举史上一大悲剧。

轶事典故

戊午科场案中,柏葰本可免死,因肃顺等政敌坚持‘取士大典,关系至重,亟宜执法,以惩积习’而被处斩。临刑前叹曰:‘皇上必不忍心杀我,此必肃顺从中作祟!’后其子曾请求慈禧太后平反,慈禧叹道:‘柏葰虽冤,然科举乃朝廷重典,不得不严。’光绪年间得以昭雪,追复原官。

人物关系

旗籍

蒙古正蓝旗:清代八旗之一,隶属蒙古旗籍

政敌

肃顺:咸丰朝权臣,主张严惩柏葰

同僚

翁心存:军机大臣,同情柏�遭遇

君主

咸丰帝:清文宗,最终决定处死柏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