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谟

清初忠烈大臣 • 闽浙总督


字 觐公 号 螺山

'臣节尽矣,命尽矣,惟有一死报国恩!'范承谟(1624-1676),字觐公,号螺山,沈阳人,清初著名忠臣。身为清初重臣范文程次子,他以进士出身,历任秘书院学士、浙江巡抚,官至闽浙总督。在耿精忠叛乱期间,他坚守臣节,拒不投降,被囚禁两年多,最终慷慨就义。康熙帝赞其'忠贞亮节,亘古罕有',追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号'忠贞'。其忠烈事迹载入《清史稿·忠义传》,成为清代忠臣典范。

人物简介

范承谟(1624-1676),字觐公,号螺山,沈阳人,清初著名忠臣。其父范文程为清初开国元勋,范承谟于顺治九年(1652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弘文院编修。后历任秘书院学士、浙江巡抚,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任福建总督(后改闽浙总督)。在任期间,他整顿吏治,减免赋税,兴修水利,深得民心。康熙十三年(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叛乱,范承谟被俘。在两年多的囚禁中,他坚贞不屈,作《百苦吟》等诗明志,最终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被害,时年五十三岁。康熙帝闻讯深为痛惜,追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号'忠贞',并亲书'忠贞炳日'匾额。范承谟以其忠烈气节成为清代忠臣典范,其事迹载入《清史稿·忠义传》,著有《范忠贞公集》。

人生历程

早年时期(1624-1652)
范承谟生于沈阳,为范文程次子。自幼受儒家教育,秉承家学。顺治九年(1652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弘文院编修,开始其仕途生涯。
地方任职时期(1652-1672)
历任秘书院学士、浙江巡抚等职。在浙江任内,减免赋税,赈济灾荒,兴修水利,政绩卓著,深得民心,为日后治理福建奠定基础。
闽浙总督时期(1672-1674)
康熙十一年(1672年)任福建总督,次年改闽浙总督。在任期间整顿海防,安抚百姓,勤于政事,为福建治理作出重要贡献。
囚禁殉节时期(1674-1676)
康熙十三年(1674年)耿精忠叛乱,范承谟被执囚禁。在两年多的囚禁中,他坚贞不屈,作诗明志,最终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害,慷慨就义。

人物详情

主要成就

范承谟在浙江巡抚任内,减免赋税,赈济灾荒,兴修水利,深得民心。任闽浙总督期间,整顿海防,安抚百姓,为福建治理奠定基础。其最大成就在于坚守臣节,在耿精忠叛乱中拒不屈服,展现了忠贞不贰的气节,成为清代忠臣典范。

人物生平

范承谟生于天命九年(1624年),为清初重臣范文程次子。顺治九年(1652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弘文院编修。后历任秘书院学士、浙江巡抚,在浙期间政绩卓著。康熙十一年(1672年)任福建总督,次年改闽浙总督。康熙十三年(1674年),耿精忠叛乱,范承谟被执,囚禁两年余,期间屡次拒降,作诗明志。康熙十五年(1676年)九月,耿精忠欲降清,恐范承谟揭其罪状,遂于十月二十二日将其缢杀,时年五十三岁。

历史评价

康熙帝评价范承谟'忠贞亮节,亘古罕有',追赠兵部尚书、太子少保,谥忠贞。《清史稿》称其'忠节凛然,虽古忠臣无以过'。清代学者多赞其气节,如全祖望称'范公之死,诚可谓舍生取义者矣'。

后世纪念

清廷为表彰范承谟忠节,在其殉难处建祠纪念,康熙帝亲书'忠贞炳日'匾额。后人将其与同时殉节的嵇永仁等并祀,称'九忠祠'。其事迹载入《清史稿·忠义传》,成为清代忠烈典范。

著作与文献

范承谟著有《范忠贞公集》,其中包括《百苦吟》、《画壁集》、《闽难吟》等诗作,以及在狱中所作诗文。这些作品真实记录了其被囚期间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忠贞不渝的气节。

轶事典故

范承谟被囚期间,耿精忠曾派说客劝降,范承谟厉声斥责:'吾大臣也,义当死!'并在狱中墙壁上题诗明志。就义前,他整理衣冠,北向叩拜,从容赴死。其绝命词云:'委质为人臣,之死谊无忝。'

人物关系

父亲

范文程:清初开国元勋,内阁大学士

兄弟

范承勋:弟,官至云贵总督

儒学教育

受家学熏陶,秉承儒家忠孝思想

同僚

李之芳:浙江总督,共同平定三藩之乱

叛将

耿精忠:靖南王,叛乱囚禁范承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