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举措
秦桧为政期间的主要举措包括:政治上坚持与金议和,压制主战派;经济上推行经界法,清查土地,增加税收;文化上控制科举,打压异见;军事上解除大将兵权,削弱国防力量;外交上对金称臣纳贡。这些举措虽在短期内稳定了南宋政权,但长远看削弱了国家实力,损害了民族尊严。其专权手段包括控制台谏、结党营私、文字狱等,开创了南宋权相专政的先例。
南宋权相 • 主和派代表人物 • 千古奸臣
'莫须有'三字狱,千古奇冤。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府人,南宋初年权相。宋高宗时期两度拜相,独揽朝政十九年,力主与金国议和,是南宋主和派代表人物。以'莫须有'罪名陷害抗金名将岳飞,制造千古冤狱,成为历史上奸臣的典型代表。其主持签订的'绍兴和议'使南宋向金国称臣纳贡,虽换得暂时和平,却使北伐恢复中原的希望彻底破灭。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南宋初年著名权相。宋徽宗政和五年进士及第,初任太学学正。靖康之变时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国,后南归得宋高宗信任。绍兴元年(1131年)首度拜相,次年罢相。绍兴八年(1138年)再拜相,独揽朝政直至去世。任相期间力主与金国议和,反对北伐,是南宋主和派的核心人物。以'莫须有'罪名陷害抗金名将岳飞,制造千古冤狱,与金国签订屈辱的'绍兴和议'。虽在稳定南宋初年政局方面有所贡献,但其专权误国、残害忠良的行为使其成为历史上奸臣的典型代表,至今仍在杭州岳飞墓前长跪谢罪。
秦桧为政期间的主要举措包括:政治上坚持与金议和,压制主战派;经济上推行经界法,清查土地,增加税收;文化上控制科举,打压异见;军事上解除大将兵权,削弱国防力量;外交上对金称臣纳贡。这些举措虽在短期内稳定了南宋政权,但长远看削弱了国家实力,损害了民族尊严。其专权手段包括控制台谏、结党营私、文字狱等,开创了南宋权相专政的先例。
秦桧对南宋政局产生深远影响:其主导的投降路线使南宋偏安东南成为定局,北伐恢复中原的希望彻底破灭;制造的岳飞冤狱开创了南宋迫害忠良的恶例;长期专权导致朝政腐败,党争加剧;主持的'绍兴和议'虽换得暂时和平,但使南宋始终处于屈辱地位。其负面形象成为后世奸臣的代名词,对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观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秦桧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政治外交方面:主持与金国和议,签订'绍兴和议',虽为屈辱性条约,但为南宋争取到二十年的和平发展时期;完善科举制度,推动教育发展;整顿财政,增加国库收入。但这些'成就'多以其专权误国、残害忠良为代价,且其主持的和议使南宋永远失去恢复中原的机会,因此历史评价极低。
秦桧生于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靖康元年(1126年)任御史中丞。金兵攻陷汴京后,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国。建炎四年(1130年)南归,自称杀监守者夺船逃回,得高宗信任。绍兴元年(1131年)拜相,次年因专主和议、结党专权罢相。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专权十七年,力主和议,压制抗金舆论。绍兴十一年(1141年)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与金签订'绍兴和议',宋向金称臣纳贡。晚年权倾朝野,结党营私,压制异己。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病逝,赠申王,谥忠献。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追夺王爵,改谥谬丑。
历史上对秦桧的评价几乎一致负面。《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称:'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明代文徵明题岳坟词直言:'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后世普遍认为秦桧是千古罪人,其跪像遍布各地岳飞纪念场所,成为忠奸之辨的活教材。
最著名的轶事是'东窗事发'。传说秦桧与妻王氏在东窗下密谋害岳飞,后桧游西湖,舟中得疾,见一人披发厉声曰:'汝误国害民,吾已诉天,得请矣!'桧遂死。未几,子熺亦死。王氏设醮,方士伏章,见熺荷铁枷,问:'太师何在?'熺曰:'在酆都。'方士如其言而往,见桧与万俟卨俱荷铁枷,备受诸苦。桧曰:'可烦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此外还有'油条'的传说(原称'油炸桧'),反映了民间对秦桧的憎恨。
王氏:秦桧之妻,参与陷害岳飞
秦熺:秦桧养子,官至知枢密院事
万俟卨:御史中丞,参与陷害岳飞
张俊:大将,附桧害飞
岳飞:抗金名将,被秦桧陷害致死
韩世忠:抗金名将,遭秦桧排挤
宋高宗赵构:重用秦桧,支持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