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玉

明代官员诗人 • 翰林学士


字 汝玉

『文章尔雅,诗律精严』。王汝玉(1360-1415),名璲,以字行,浙江长兴人。明初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官至翰林学士。少从杨维桢学诗,才华横溢,工诗善书,尤精篆隶。其诗清新俊逸,与解缙、王偁等并称'东南五才子'。永乐年间参与编修《永乐大典》,后因解缙案牵连下狱而死。著有《青城山人集》传世,为明初文坛重要代表人物。

人物简介

王汝玉(1360-1415),名璲,字汝玉,浙江长兴人,明初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少年时师从文坛巨匠杨维桢学习诗文,才华出众,工于诗律,书法尤精篆隶二体。洪武年间举荐入仕,建文时任翰林待诏。永乐初年,因学识渊博被选入翰林院,官至翰林学士,参与《永乐大典》的编纂工作,为这一旷世巨著的完成做出重要贡献。其诗文风格清新俊逸,与解缙、王偁、王琎等并称'东南五才子',在明初文坛享有盛誉。永乐十三年(1415年),因解缙案牵连下狱,最终冤死狱中。著有《青城山人集》八卷,其作品展现了明初士大夫的文学风貌和艺术追求,对后世文学发展有一定影响。

人生历程

少年时期(1360-1375)
出生于浙江长兴,少年聪慧,拜著名文学家杨维桢为师学习诗文,打下了坚实的文学基础,展现出卓越的文学天赋。
洪武年间(1375-1398)
以才学被举荐入仕,开始在官场崭露头角。期间继续文学创作,诗名渐显,与当时文坛名家交往密切。
建文时期(1399-1402)
任翰林待诏,参与朝廷文翰工作,文学造诣得到进一步发挥,成为文坛知名人物。
永乐前期(1403-1410)
永乐初年入选翰林院,历任翰林修撰、翰林学士等职。参与《永乐大典》的编纂工作,为这一文化巨著做出重要贡献。
晚年时期(1411-1415)
继续在翰林院任职,从事文学和编纂工作。永乐十三年因解缙案牵连下狱,最终冤死狱中,结束了他作为文学家和官员的一生。

人物详情

主要影响

王汝玉作为明初重要文学家,其诗文创作承前启后,既继承了元代文学的优良传统,又开创了明代文学的新风貌。他与解缙等人的文学活动,促进了明初文坛的繁荣发展。在书法艺术方面,他的篆隶书法对后世有一定影响。参与《永乐大典》编纂,为保存和整理中国古代文献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冤狱而死的遭遇,也反映了明初政治斗争的残酷性。

主要成就

王汝玉在文学和书法领域成就卓著。文学方面,其诗律精严,风格清新俊逸,与解缙、王偁等并称'东南五才子',是明初文坛的重要代表人物。书法方面,尤精篆书和隶书,笔法古朴典雅,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在政治方面,参与《永乐大典》的编纂工作,为这一旷世文化工程的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著作《青城山人集》八卷流传后世,成为研究明初文学的重要文献。

人物生平

王汝玉生于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浙江长兴人。少年时拜著名文学家杨维桢为师,学习诗文创作,展现出卓越的文学天赋。明洪武年间,以才学被举荐入仕。建文时期任翰林待诏。永乐初年,因学识渊博被选入翰林院,历任翰林修撰、翰林学士等职。永乐年间参与《永乐大典》的编纂工作,为这一中国文化史上的巨著做出了重要贡献。永乐十三年(1415年),因解缙案牵连被捕下狱,最终冤死狱中,享年约五十五岁。

历史评价

明代文献中对王汝玉多有好评。《明史》称其'文章尔雅,诗律精严'。同时代文人称赞他'才思雄健,诗文清丽'。清初文学家钱谦益在《列朝诗集小传》中评价其诗'清新俊逸,有唐人风致'。后世学者认为他是明初重要的文学传承者,其诗文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但因早逝且作品散佚较多,其文学地位未能得到充分彰显。

著作与文献

王汝玉著有《青城山人集》八卷,收录其诗文作品。该集包括诗赋、散文等各种文体,展现了他全面的文学才华。其中诗歌以山水田园诗和酬唱诗为主,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精炼典雅。此外,他在参与《永乐大典》编纂过程中,也贡献了大量学术成果。其书法作品多见于题跋、碑刻等,篆书和隶书尤为精湛,但传世作品较少。

人物关系

文学老师

杨维桢:元代著名文学家,王汝玉的启蒙老师

文坛好友

解缙:明代著名文学家,翰林学士,同僚好友

文坛好友

王偁:明代文学家,'东南五才子'之一

同僚

姚广孝:明代政治家,《永乐大典》编纂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