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律师归婺州》唐 · 张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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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籍

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證戒师。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七言绝句中唐新乐府人生感慨僧道叙事

注释

律师:佛教称谓,指精通戒律的高僧

婺州:今浙江金华一带,唐代州名

开讲:开设讲坛,宣讲佛法

坛头:法坛之上,指重要的讲经场合

證戒师:印证戒律的法师,指具有授戒资格的高僧

双溪:婺州水名,代指律师的故乡

威仪:佛教指庄严的仪容举止

译文

在京城开设讲坛已有很长时光,曾经作为法坛上印证戒律的高僧。 如今回到双溪桥北的寺庙中,故乡的僧人们争相前来学习庄严的威仪。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笔触,描绘了一位佛学高僧从京城荣归故里的场景。前两句通过'京中开讲''坛头證戒'的叙述,凸显了律师在京城佛学界的崇高地位和深厚造诣。后两句'归到双溪''乡僧争就',生动展现了故乡僧众对高僧的敬仰和学习热情。全诗语言质朴,意境清新,既表现了佛门师徒相授的传统,又暗含对高僧德行的赞美。在艺术手法上,运用对比手法,京城与乡寺、开讲与归隐形成巧妙呼应,展现了唐代佛教文化的繁荣景象。

创作背景

此诗创作于中唐时期,反映了当时佛教在社会的广泛传播和高僧的地位。张籍作为新乐府运动的代表人物,其诗作多关注社会现实。唐代佛教兴盛,京城长安是佛教文化中心,各地高僧常赴京讲学。婺州(今金华)是佛教重镇,双溪寺为当地名刹。诗中描述的正是婺州籍高僧在京城学成归来,传播佛法的真实场景,体现了唐代佛教地方与中心的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