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仲咸杏花三绝句 其二》宋 · 王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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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禹称

阶前已见三分落,枝上都无十日繁。

谁伴多情王副使,吟诗倾酒与招魂。

七言绝句中原凄美友情酬赠含蓄

注释

阶前:台阶前,指杏花飘落的地方

三分落:指杏花已有三成凋落,形容花事将尽

十日繁:形容花期短暂,繁盛不过十日

王副使:指作者友人冯伉,字仲咸,时任商州团练副使

招魂:原指召唤死者灵魂,此处借指为凋零的杏花惋惜悼念

译文

台阶前已见三成杏花飘落,枝头上再难有十日的繁盛。 谁来陪伴多情的王副使,一同吟诗饮酒为杏花招魂。

赏析

这首诗以杏花凋零为切入点,抒发了对春光易逝、美好事物短暂的感慨。前两句用"三分落""十日繁"的精准数字,既写实又暗含哲理,体现作者对自然规律的深刻观察。后两句巧妙将惜花之情与友人相伴相结合,"招魂"一词既指对杏花的悼念,也暗含对友情的珍视。全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在平淡中见深情,展现了宋代文人雅集唱和的典型风貌。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王禹偁因抗疏为徐铨雪诬,被贬商州团练副使期间。当时他与好友冯伉(字仲咸)同贬商州,二人诗酒唱和,创作了大量作品。这组《和仲咸杏花三绝句》就是在此期间所作,通过咏杏花来抒发宦海浮沉的感慨和友人之间的深厚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