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嵩律师头陁寺》唐 · 戴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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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叔伦

相传五部学,更有一人成。

此日灵山去,何方半座迎。

麻衣逢雪暖,草履蹑云轻。

若见中林石,应知第四生。

中原五言律诗僧道含蓄山林

注释

嵩律师:指唐代高僧嵩山律师,为佛教律宗高僧

头陁寺:头陀寺,佛教寺院,头陀意为修苦行

五部学:指佛教律宗的五部律法,即《四分律》《十诵律》《摩诃僧祇律》《五分律》《解脱律》

灵山:灵鹫山,释迦牟尼讲经说法之地,代指佛国净土

半座:佛教典故,出自《维摩诘经》,维摩诘让半座与文殊菩萨,喻平等慈悲

麻衣:粗布衣服,指僧侣简朴衣着

中林石:山林中的石头,暗用生公说法顽石点头典故

第四生:佛教术语,指声闻乘四果中的第四果阿罗汉果

译文

世间相传您精通五部律学,更是其中修行圆满之人。 今日您前往灵山圣地,何方神圣会让出半座相迎? 粗麻僧衣遇雪反觉温暖,草鞋踏云步履轻盈。 若见山林中顽石点头,便知您已证得阿罗汉果位。

赏析

本诗以佛典禅意入诗,展现送别高僧的独特意境。首联以'五部学'点明嵩律师的律学造诣,'一人成'暗含对其修行成就的赞叹。颔联用灵山、半座等佛教典故,既写实又寓禅机。颈联'麻衣逢雪暖,草履蹑云轻'通过对比手法,表现高僧超脱物欲、心净自暖的境界。尾联化用'生公说法,顽石点头'典故,预言嵩律师必将证得果位。全诗语言简淡而意蕴深远,在送别题材中别具禅趣。

创作背景

本诗为唐代诗人皇甫曾送别嵩律师赴头陀寺修行所作。皇甫曾为盛唐诗人,与兄皇甫冉齐名,其诗多涉佛理。唐代佛教兴盛,律宗发展迅速,高僧往来各地讲学修行成为常态。头陀寺为修行苦行的道场,诗人以此诗表达对高僧的敬重和对佛法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