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判争猫儿状》唐 · 裴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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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谞

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

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中原五言绝句叙事官员幽默

注释

:判决,断案。

傍家:靠近别人家。傍,靠近。

:捉,捕。

将来:拿来。将,拿。

裴谞:本诗作者,唐代官员。

译文

猫儿不认识自家主人,跑到邻家去捉老鼠。两家人不必为此争执,把猫儿判给裴谞我便是。

赏析

这首判词诗以幽默诙谐的笔调化解民间纠纷,展现了唐代官员的智慧与亲民形象。全诗语言通俗易懂,充满生活气息。前两句客观叙述猫儿'不识主'而'傍家搦老鼠'的事实,后两句以裁判者身份直接介入,用'将来与裴谞'的巧妙判决既平息了争执,又暗含对双方斤斤计较的善意调侃。作品体现了唐代判词文学化、诗歌化的特点,在严肃的司法裁决中注入人情味与幽默感,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

创作背景

本诗创作于唐代,出自裴谞《判争猫儿状》系列判词。裴谞曾任河南府司录参军等职,以明察善断著称。唐代官员审理案件时常以诗歌形式书写判词,称为'判词诗',这种形式既展现文采,又体现司法智慧。本诗正是处理一起关于猫儿归属的民间纠纷时所作,反映了唐代基层司法实践中的文人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