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辛石井协定的拼音、读音、意思、近反义词及成语和造句.
拼音:lán xīn shí jǐng xié dìng
发音:
词性:[]
蓝辛石井协定,严格来说并不是一个正式法律文件,而是指1895年4月30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五),中日两国在山东威海卫缔结的一项协议。这项协定是甲午战争结束后的《马关条约》的附属协定之一,主要内容是关于日本自中国山东威海卫撤兵,以及中国支付日本战争赔款的计划和操作细则。
蓝辛石井协定是指清朝与日本在甲午战争结束后签订的关于日本撤兵及赔款的协议。蓝辛指的是清政府代表蓝阁大学士、天津时务学堂监督李鸿章的儿子李经芳(字蓝辛),石井指的是日本外务省驻清参赞石井菊次郎。
此协定的本意是为了甲午战争结束后日本撤兵,并且定义中国赔款给日本的计划和步骤。
1895年《马关条约》之后的附属协议
用来描述中日两国在甲午战争后的具体战争赔款及撤兵事宜,通常出现在历史描述或分析中。